为落实中美经贸漫谈共识,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关税法》、《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法》、《中华人平易近国对外商业法》等法令律例和国际法根基准绳,经国务院核准,自2025年8月12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通知布告》(税委会通知布告2025年第4号)的加征关税办法,正在90天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免责声明:中国网财经转载此文目标正在于传送更多消息,不代表本网的概念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形成投资。投资者据此操做,风险自担。中国网是国务院旧事办公室带领,本网通过10个语种11个文版,24小时对外发布消息,是中国进行国际、消息交换的主要窗口。